案情简介债权方:深圳某电子科技公司债务方:科威特某公司拖欠金额:22.68万美元拖欠时长:半年深圳某电子科技公司与科威特某贸易公司签订了一批家用智能安防设备的出口合同,合同金额为32.4万美元。交易采用30%预付款+70%尾款见提单副本付清的方式,产品为中国对科威特出口的主要机电产品类别之一,符合当地市场需求。在收到预付款后,深圳公司按约将货物发出,并将提单副本发至科威特公司提示对方尽快付款。但直到货物抵达科威特舒韦赫港,对方却一直未有任何付款动作。深圳公司立即联系对方付款提货,不料科威特公司负责人却以“年底财务审计暂停付款”为由,请求宽限两周。鉴于此,深圳公司只能同意了延期请求。然而,宽限期 ......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