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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阿联酋联邦税务局(Federal Tax Authority,FTA)正式宣布,《Cabinet Decision No.129 of 2025》于2026年4月14日起生效,对税务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制度进行重要调整。
对于在阿联酋经营的跨境电商卖家、贸易企业、服务企业以及投资者而言,本次改革将直接影响VAT和企业所得税(Corporate Tax)的税务成本与合规管理。
那么,本次改革究竟有哪些变化?企业又该如何应对?
01
本次改革的核心变化是什么?
在旧制度下,阿联酋对于逾期缴纳税款采取的是阶梯式处罚机制。
例如:
● 到期未付款立即产生2%的罚款;
● 超过7天再增加4%的罚款;
● 后续按日累计罚款;
● 累计罚款最高可达到未缴税款的300%。
这一制度长期以来受到企业关注,特别是在现金流紧张或银行付款延迟的情况下,即使逾期时间较短,也可能面临较高的罚款成本。
因此,阿联酋政府决定调整处罚机制,引入更加统一和可预测的计算方式。
02
新规则:14%年化罚款正式取代旧制度
根据《Cabinet Decision No.129 of 2025》,自2026年4月14日起:
逾期未缴纳税款将适用于Annual penalty rate of 14%(即年化14%的罚款率)。
03
重要误区:晚一天并非只罚一天利息
近期不少文章将新规理解为【年利率14% ÷ 365天】,然后得出【晚一天只罚几迪拉姆】的结论。但实际上,这种理解并不完全符合目前已公布的法律措辞。
根据已公开的法规解读:【A monthly penalty of 14% per annum, for each month or part thereof.】
这里有一个非常重要的法律表述:【for each month or part thereof】(即每一个完整月份或不足一个月的部分月份)。
因此,即使仅逾期1天,也可能按照1个月计算罚款。

举个例子:
● 假设企业应缴VAT罚金【AED 3,202.66】
● 罚款率【14% / 12个月≈ 1.1667%】
● 那么罚款金额约为:
AED 3,202.66 × 1.1667%≈ AED 37.36
也就是说,如果FTA最终按照“每月或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的原则执行,那么晚一天并非按晚一天计算(除以365/天)罚金约 AED 1.23,而是要按晚一个月计算(除以12/月)罚金约 AED 37.36。
这也是企业需要特别关注的地方。
04
VD(自愿披露)罚款大幅调整
除了逾期缴税罚款机制改革之外,本次《Cabinet Decision No.129 of 2025》对VD (Voluntary Disclosure,即自愿披露)相关罚款也进行了重大调整。
对于已经发现历史VAT申报错误的企业而言,新规释放了一个非常明确的信号:越早主动纠错,罚金越低。
情况1
税局尚未发出审计通知
如果企业自行发现历史VAT申报存在错误,并在收到FTA审计通知前主动提交VD罚金,则适用较低的处罚标准。
罚金为 Tax Difference × 1% × 每月(或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
收到FTA审计通知前主动纠错,仍然是企业降低税务风险和罚款成本的最佳时机。
原文转载:https://www.kjdsnews.com/a/28048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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