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美国《联邦公报》,自当地时间2025年2月4日起,所有进入美国消费或从仓库提取消费的原产于中国及中国香港商品,均需按新规缴纳额外关税(即加征10%关税)。
除特定豁免类别外,所有中国及中国香港产品无论货值高低,均不再享受《美国法典》第19卷第1321(a)(2)(C)条规定的"最低限度免税"待遇。
以下为具体实施细则:
主要关税类别
税率:在现有关税(含反倾销税、反补贴税)基础上加征10%的从价税率。这意味着,原先已被加征25%关税的商品,关税将提高至35%。
适用范围:所有原产于中国及中国香港的商品(除以下豁免类别及个人随身行李物品)。
豁免类别
以下三类商品可申请豁免额外关税,需对应申报指定税则号。
9903.01.21:用于人道主义救助的捐赠物资(如食品、衣物、药品)。
新规要求企业精确分类商品税则号(如区分9903.01.21人道物资与9903.01.20普通商品),错误申报可能导致清关延误或罚款。
9903.01.22:信息类材料(包括出版物、影视作品、新闻素材等)。
9903.01.23,符合以下条件的商品:
在2025年2月1日前已装船或处于最终运输阶段;在2025年2月4日至3月7日期间进入美国消费环节。
需要强调的是,根据豁免条款9903.01.23,仅允许............. 原文转载:https://fashion.shaoqun.com/a/1881505.html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