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沙特阿拉伯的专利无效制度主要由《海湾合作委员会专利法》(GCC Patent Law)和沙特本国法规(如《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品种和工业外观设计法》)共同规范,其核心特点如下。
一、法律框架
1、双重体系:GCC专利:由海湾合作委员会专利局(GCC Patent Office,位于沙特利雅得)授权,在沙特等6个成员国生效。沙特国家专利:由沙特知识产权局(SAIP)授权,仅限沙特境内有效。无效程序:GCC专利需通过GCC体系无效;沙特国家专利需通过SAIP程序无效。2、主要法规:GCC专利法(1999年颁布,2014年修订)。沙特《专利法》(2004年颁布,2013年修订)及实施细则。沙特《反诉讼滥用法》(2020年):限制恶意无效请求。
二、管辖机构
1、GCC专利无效:
管辖机构:GCC专利局"异议与申诉委员会"。
效力:决定在所有GCC成员国统一生效。
2、沙特国家专利无效:
行政程序:沙特知识产权局(SAIP)的"申诉委员会"。
司法程序:沙特商业法院(一审)→ 上诉法院 → 最高法院(终审)。
三、无效理由
根据GCC专利法(第22条)及沙特专利法(第22条),理由包括:
1、实质性缺陷:
缺乏新颖性(全球范围内优先权日前的公开)。
缺乏创造性(非显而易见性)。
缺乏工业实用性。
2、程序性缺陷:
说明书未充分披露发明(技术人员无法实施)。
权利要求超出原始申请范围。
违反公序良俗(如生物伦理规定)。
3、权属问题:
专利权人非实际发明人或未获合法授权。
四、无效程序流程
(1)行政程序(SAIP 或 GCC专利局)
1、提交请求:
需阿拉伯语书面材料,附证据(如现有技术文献)。
费用:SAIP程序约1,000-2,000美元;GCC程序约2,000-5,000美元。
2、专利权............. 原文转载:https://fashion.shaoqun.com/a/22387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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