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企业发生记入出口库存账的出口货物转内销或视同内销征税的,以及已申报退(免)税的出口货物发生退运并转内销的,如何开具出口转内销证明?开具过程中需采集的相关信息又该如何填写呢?
第一步
登录厦门市电子税务局,在"我要办税"菜单里选择"证明开具"。
第二步
选择"开具出口退(免)税证明",进入"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开具界面"。
第三步
点击新建,填写基本信息、发票信息及销货信息,填写完成后,保存并添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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