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欧盟知识产权海关执法应对
根据欧盟税务和海关同盟总司数据显示,欧洲的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主要依靠海关完成,权利人或其授权人怀疑货物侵犯知识产权,可以向海关提交请求其采取扣押或停止放行的书面申请,申请获得批准后进入海关执法程序。
(一)欧盟海关知识产权执法程序
欧盟海关对于进口保护是强制性的。欧盟理事会第 608/2013 号条例规定:各国应当建立一套程序使海关能够有效地阻止来自第三国的侵权货物进入共同关税区,包括转运、进入共同体自由流通、以任何方式存放或寄存在免税区和免税仓库。欧盟知识产权海关执法分为依职权主动执法和依申请人申请被动执法两种情况,依职权主动执法是对货物进行检查,发现侵犯知识产权的货物后可以主动扣押并通知权利人,权利人依海关的通知而提出申请;二是由权利人或其代理人提出申请,海关根据申请采取行动措施,如图 8 和图 9 所示。
(二)跨境电商应对措施
1、普通执法程序
针对上述普通执法程序,权利人将其同意申请的决定递交给海关执法当局后,如果货物侵权,海关当局中止放行或者扣押货物后,按照海关执法流程,进入权利人提起侵权诉讼环节时,如果申请人提起侵权诉讼属于设计、专利、实用新型、半导体产品布图设计或植物新品种的,且当局未采取预防措施(如临时禁令),如果货物所有人申请提供担保并完成所有海关手续后,可以获得货物的放行或者终止货物的扣留。如果申请人提起诉讼属于假冒或盗版货物,或者免责判定是否侵犯知识产权的主管部门授权采取预防措施,则海关在诉讼期间继续扣留货物。
2、简化执法程序
除了普通执法程序,欧盟海关还可以对侵权货物进行简化执法程序予以销毁。但欧盟各成员国的简化执法程序依照其本国法执行,在与权利人达成协议后,权利人允许海关当局控制并销毁侵权货物,如果货物持有人反对销毁货物或持有异议,可以通过海关执法程序进行申诉。
(1)德国
德国对侵权货物简易程序与欧盟普通执法程序一致。权利人提交要求销毁货物的简易程序后,货物所有人同意的,海关销毁货物。具体流程如下:
①权利人递交简易程序申请和报告;
②简易程序需要得到报关员和货物所有人同意,最好是报关员和货物所有人提交书面同意书;或者,在 10 个工作日内(易腐蚀货物为 3 个工作日),报关员和货物所有人没有提出反对销毁异议,也被是为同意;
③作为证据递交给法庭的样品或标本,将被法院保存一年时间;
④在海关监督下销毁货物。
权利人提交要求销毁货物的简易程序后,当货物所有人不同意销毁货物时,具体流程如下:
①权利人递交简易程序申请和报告;
②简易程序需要得到报关员和货物所有人同意,如果当事人不同意销毁;
③权利人必须在暂停扣押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最长可延至 20 个工作日,易腐蚀货物最长 3 个工作日)启动一项侵权民事诉讼程序;
④在民事诉讼程序中如果侵权得以确认,法庭可以............. 原文转载:https://fashion.shaoqun.com/a/18422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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