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位于东南亚中心地带,提供了便捷的国际贸易通道和广阔的市场空间,政府一直致力于改善营商环境,通过简化审批流程、降低税收负担,吸引大量外资涌入,是东南亚地区备受瞩目的商业热点。自2023年3月起,商务部将把泰国有限公司的最低股东人数从3名减少到2名,简化了公司成立流程,使得有志之士在泰国开展业务更加便捷与灵活,利于提升泰国作为投资目的地的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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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将介绍泰国公司法案修订变更情况,为相关投资者提供参考。
一、一般公司原则的变更
一般公司原则的变更主要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1.最低股东人数从3人减至2人
法案将发起人的最低人数从目前的3人减少到2人。此人数也将自动适用于最低股东人数。因此公司需要持续维持2名股东,如果股东人数减少到1人,公司将被法院命令解散。发起人的国籍不限,可以是外国人,也可以是泰国人。
2.公司章程大纲有效期缩短至三年
目前如果发起人在十年内未登记成立公司,则备忘录将失效。该法案将备忘录的有效期缩短至三年。
3.股票证书须加盖公司印章
公司的每一份股票证书只需由至少1名董事签署即可。如果公司已登记印章,则必须在股票证书上加盖公司印章。如果公司尚未登记印章,则无需在股票证书上加盖公司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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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董事可以电子方式出席会议
以电子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将被计入法定人数并有权投票,前提是此类电子会议也符合法律规定的有关电子会议的要求。
5.股东大会无需在报纸上发布通知
股东大会通知只需以邮寄方式发送,并向每位股东发出回执。若公司............. 原文转载:https://fashion.shaoqun.com/a/18372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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